各系部:
关于教发[2013]55号文件《关于规范课堂教学资料管理的通知》,现就其中几点进行说明:
1、《授课计划》、《课程教学工作总结》各系存档电子版、纸质版,教师教案可由教师本人自己保存,系部暂不存档。
2、《教案》模板续页格式参照执行,可因课程性质和教师教学特点进行调整。
3、教师《业务档案》和《课程教学工作总结》若有重复的部分,以《课堂教学工作总结》为准,不必重复填写。
4、因统计、总结以课程和班级为单位(对象存在差异),在填写《课程教学工作总结》时,应按课程、班级为单位填写(如一门课程共带了5个平行班,应填5份《课程教学工作总结》),表内涉及重复部分内容可共用。
5、《试卷质量分析》纳入《课程教学工作总结》中,不再单独提交。
教务科研处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