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我院课程建设水平,推动精品课程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目标
精品课程建设是学院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程建设的龙头和示范。学院在全面规划课程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平均每年建设3~5门院级精品课程。通过建设,达到“六个一”,即:具有一流的课程设置、一流的教学内容、一流的教学方法与手段、一流的教学队伍、一流的实践条件、一流的教学效果。在院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大力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力争在两年内建成1~2门省级精品课程,五年内建成1~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推动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精品课程建设任务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一支以课程负责人及主讲教师为主、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积极从企事业单位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为兼职教师,同时按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二)积极推行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设置。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教学内容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及时反映本专业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并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社会、政治、经济、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三)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健全与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实践教学方案和体系,重视综合性、创新性实训课程,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四)积极推行“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注重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精品课程应根据课程特点,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实现教学与管理的网络化。
(五)加强教材建设,优先选用国家级、省级优秀教材或主讲教师自行编写经教务科研处审批的优秀教材。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切实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实现科学、规范管理。
三、精品课程建设申报、立项
(一)申报立项的条件
1.申请列入精品课程建设规划的课程应为我院高职各专业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讲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形成比较合理的教学梯队。
3.教学条件好,教学建设和改革有思路、有特色的课程。
(二)申报立项程序
1.具体建设课程由各系部组织有关教研室论证和申请,以课程为单位申报。
2.课程负责人填写《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连同相关材料上报。申报书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并附光盘一张,内容包括:课程实施方案、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案、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习题以及不超过40分钟的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和不超过15分钟的课程教学录像。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介绍,并附相应的文字材料。
3.教务科研处对各系部的课程建设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初审入围的课程,在查阅申报材料、听取演示汇报的基础上进行评审,确定当年的院级精品课程;在院级精品课程范围内,确定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的重点建设课程。
四、精品课程建设管理
(一)学院对列入规划建设的精品课程提供经费支持,具体是:院级精品课程,学院提供进一步完善的规范建设费5000元;省级精品建设课程,学院提供建设经费10000元;国家级精品建设课程,学院提供建设经费30000元。
(二)上述各类精品课程建设期限均为一年。学院教务科研处负责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进行中期检查与指导,要求各课程项目在规定期限内认真执行,并于每学期末书面总结报所在系及教务科研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院级精品课程称号及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的资格,收回建设经费,并追究所在系主任、课程负责人相关责任:
1、在学院组织的中期检查中发现工作力度不大、进展较慢。
2、一年建设期满,未完成课程建设任务。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课程负责人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五、精品课程奖励
(一)被评为院级以上精品课程的课题组主要成员,学院将在其职称评定、评先选优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同时院级教学团队须在精品课程的基础上产生。
(二)学院对列入院级精品课程范围的所有课程,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并成功获批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对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并成功获批的,一次性奖励20000元。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2、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2010)
201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