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职党政办发〔2017〕33号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院级一流专业遴选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3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院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高学院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条件
1.专业定位准确,专业建设能及时跟踪市场需求变化,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企业、行业发展的需要,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文件齐全,实习、实训条件能够满足实践教学要求。
2.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结构比较合理。有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背景的专任教师不少于6人,且至少有两名专任教师具有副高以上的职称。所在专业的教师连续三年发表科研论文(参与科研项目)不少于3篇(项),“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
3.教学理念先进,人才培养模式新,培养目标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行业优势、区域优势和产业优势。人才培养质量较高,有良好的就业前景。
4.能够充分使用现代科学技术,教学、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力度大,效果好,能够积极参加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并有望取得较好成果。
二、遴选程序
1.以系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各系在对所属专业的办学现状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对照一流专业遴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时以《汉中职业技术学院一流设专业申报书》为依据,报学院教务科研处。
2.教务科研处汇总各系上报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并拟定遴选时间和论证报告要求,报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3.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在听取专业所在群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和所在系的申报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评审,按全院专业总数30%的比例遴选出一流专业,提出重点建设专业候选意见,报学院审定。
三、支持保障和建设要求
一流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学院从人、财、物等方面对重点建设专业实行倾斜政策。被确定为院级以上一流专业每年在正常经费的基础上,另行给予专项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围绕专业特色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质共享教学资源库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高和大学生实践能力提升的建设费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等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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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规范 |
1.1建设目标 |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校企合作紧密,成效明显,专业特色鲜明,达到省内领先、全国一流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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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准制定 |
专业标准具体明确,与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及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标准相吻合;课程标准、技能标准虹日评价标准等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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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才培养方案 |
培养目标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及行业发展要求,培养现格定位准确;培养方案体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具有示范性、操作性和可借整性。 专业有明确的培养方案维订制度,能够依据社会需求、学校及专业自身发展变化对培养方案进行定期评价与修订。修订过程能吸纳业界专家和毕业生代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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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 |
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办学理念、专业培养、第二课堂和技术服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注重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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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合作办学 |
在教学标准开发、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培养等方面与职业教育发达地区开展交流合作,学习和引进国(境) 外优质教学资源,将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标准融入教学内容; 国际合作交流机制健全,举办国内外合作办学项目,有较好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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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资队伍 |
2.1师资结构 |
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科研水平;教师队伍结构优化,梯队合理,素质优良; 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60%以上,高级职称比例不少于30%;“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专任教师的80%以上;专业教师保证每2年到企业实践锻炼不少于3个月;来自企业的优秀兼职教师与专业教师比例达到1: 1;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时比例达到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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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师资质量 |
围绕提升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加强师资培养;任课教师教学改革意识和质量意识强,教科研水平、技术服务水平较高,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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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条件 |
3.1专项经费投入增长情况 |
用于专业调研、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 投入增长情况等专项建设经费充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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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实践教学条件 |
创建实境化、开放式、多功能的实践教学场所,实行“校中厂”“厂中校”等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模式;校内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现代技术含量高,具有融实训、培训、技能鉴定于一体的生产性实训基地,能满足学生职业技能和综合实践能力训练需要;具有较稳定的能满足学生实训要求的校外实习实调基地,企业指导人员指导效果好;必修实践实训课开出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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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教学管理 |
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手段先进,执行严格;教学管理改革力度大、效果好;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质量健全,运行良好;校企深度合作,联合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能实质性、制度性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企业提供岗位能够满足实习实训需求,校企联合开展订单培养,实训室实行开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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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课程建设 |
4.1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 |
把职业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专业教学中,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不力度大,构建了以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能反映当前社前社会先进技术水平和最新岗位资格要求;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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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
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教学过程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因村施教,教学方法手段多样,专业课程采用理实一体化教学,教学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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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资源建设 |
主编国家规划教材或优秀教材,开发具有高职特色的高质量的自编教材;公共基础必修课严格选用《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教材,专业课优先选用《书目》教材;建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以上;专业教学资源先进、丰富,使用率高,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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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培养质量与社会声誉 |
5.1招生与在校生人数 |
招生报考率高;在校生超过200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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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学习成果支撑度 |
专业有明确、公开、可衡量的学习成果,学习成果能够支撑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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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学习成果评价 |
专业有学习成果达成评价休系,能够对本业学习成果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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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人文素养 |
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公共基础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规范,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和文化素质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生计算机、英语应用能力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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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职业技能 |
学生职业技能考核与社会职业资格证书接轨,鼓励学生获取职业资格高级证书,社会开展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生双证书获取率不低于90%;学生半年以上顶岗实习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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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社会声誉 |
社公声誉高;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好评,近3年毕业生一次性平均就业率不低于75%,就业对口率不低于80%;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级或行业奖2项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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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服务 |
6.1示范辐射 |
专业建设成果示范辐射作用成效显著,在省内或行业有较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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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社会服务 |
社会服务能力强;每年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100 人次以上,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项目2项以上;为企业职工和社会成员提供多样化继续教育;专职教师主持省级科技研究与开发或大型技术服务项目2个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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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专业特色 |
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创新形成的,与国内、省内其他学校同类专业相比的优势与特色: (1)体现在办学理念、办学思路上的;(2)体现在专业教学上的;(3)体现在专业教学管理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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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项目
立 项 申 报 书
系(盖章)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填 报 日 期
教务科研处 制
20 年 月
填 写 说 明
一、立项申报书的各项数据应为申报专业的数据,内容要准确、详实,表达要严谨、简洁明了。
二、申报书中有关统计内容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近三年”指2014-2016年。
三、有关栏目内容可续表。
四、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要突出创新要素、发展要素,立足实际,体现增量。
五、所在系要对所填报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六、申报书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七、如需提供支撑材料,另行装订。
一、专业负责人基本情况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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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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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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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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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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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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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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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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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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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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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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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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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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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二、专业建设团队基本情况(含校外)
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 及部门 |
职务 |
职称 |
专业领域 |
项目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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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有基础(包括专业现状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四、建设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
五、实施方案(包括实施内容、要解决的问题和具体措施)
六、配套政策(配套政策名称及要点)
七、保障条件(组织机构、专业建设团队、经费预算等)
八、进度安排(实施周期及年度计划)
九、预期成果(成果形式、量化结果和预期推广应用范围等)
十、其他(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十一、系部审核、推荐意见
十二、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意见
十三、学院审定意见
专业基本情况及开办以来标志性成果统计表
类别 |
项目 |
数量 |
获奖时间及内容 |
基本情况 |
在校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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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招生计划及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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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招生报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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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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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社会服务到款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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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性成果 |
国家级 |
是否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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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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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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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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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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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是否重点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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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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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性实训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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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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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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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省级、国家级标志性成果是指由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举办的竞赛或评选项目;
2.分类并按顺序提供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