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院日常教学工作正常运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加强教学工作的管理与监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严谨学风的形成,特制定本规定。
学院建立院、系、班级三级日常教学管理机制,教务科研处及各系(部)为主要职能部门,必须保证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运行;班级学习委员为日常教学管理的基层管理员,在学院和学生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
一、教务科研处管理
(一)教务科研处代表学院对全院教学计划学期运行表、课表、考试安排表的正常运行,保证教学秩序稳定负主要责任;
(二)经常了解教学信息,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和课表变更的审批,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三)负责向主管院长提交教学事故处理意见;
(四)不定期检查各系(部)教学秩序情况;
(五)考试期间,检查督促各系(部)的巡查工作。
二、系(部)管理
(一)系(部)主任要按期巡查本系(部)各班级的教学秩序,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每周检查各班《教师授课日志》,如发现违纪现象,及时上报教务科研处;
(三)加强学习委员队伍建设;
(四)认真对待,严肃处理学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
(五)考试期间,加强巡查。
三、班级管理
(一)每次课后填写《教师授课日志》;
(二)上课铃响后,如
任课
老师未到岗,及时向所在系(部)反映,并协助系(部)里进行临时课程调动;
(三)每周五下午下课后,将本周《教师授课日志》送所在系(部)办公室;
(四)注意收集同学对
任课
老师或教学安排的意见,及时向所在系或教务科研处反映;
(五)协助所在系(部)或教务科研处进行教学管理工作。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