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自编教材是我院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反映,是教师辛勤工作的结晶。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保证学院教师编写出能反映我院风格和特色的高质量的自编教材(含文字教材、电子教材等),有效地促进教研改革,规范我院教材建设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自编教材的编写原则
1.自编教材要遵守国家出版物相关法律规定,遵守学术规范,杜绝版权纠纷。
2.编写教材要注重质量,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教学适用性,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全面、准确地阐述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取材合适,深度适宜,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
3.编写教材要贯彻职业教育的特色,理论以够用为度,注重知识、技术的实用性,以及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4.教材的编写以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有效保证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做到精选内容,主次分明,由浅入深,详略恰当,力求精练,通俗易懂。
5.教学参考书及实验(实习)指导书要配合教学进行编写。教学参考书比基本教材应有部分拓宽和加深,除论述教材中的某些重点难点外,应更多的反映科技新成就。实验(实习)指导书应配合教材系统介绍实验(实习)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使用仪器和材料、操作注意事项等。
6.书稿要按照规范科学的教材编写体例要求编写。绪论、正文、习题、思考题、索引、参考文献齐全。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二、自编教材立项申报程序
1.编著者填写或打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申请表》一式四份,附自编教材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分析报告、教材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
2.由系(部)组织,报系(部)初审,初审合格后签署初评意见(留一份存档),系(部)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务科研处。
3.教务科研处汇总后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通过后(留一份存档)通知教务科研处(留一份存档)和主编(留一份存档),正式开始编写工作。
三、 自编教材的编写要求
1.自编教材采用主编负责制。主编应由教学经验丰富,熟悉本学科的特点和发展动态,学术造诣较高,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
2.参编人员由主编选定,并在主编的主持下进行编写工作。一般主编1人,副主编2至3人,参编3至8人。参编人员主要是我院教师,且必须是讲授该门课程两轮以上的主讲教师。
3.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同意出版的自编教材必须有正规出版社的批文和书号;
4.自编教材应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内容要精炼、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文字通俗易懂、图表与正文密切结合。
5.自编教材的适用专业学生人数应达到一定的规模,原则上应在1000人以上。
四、自编教材的审稿
1 .自编教材完稿后,应由教务科研处指定一到两位教师审稿。
2 .审稿人应由对该课程或相关学科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任。审稿人按自编教材的编写要求对教材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主编应按主审人的意见对书稿进行修改。
五、自编教材的使用
1.凡我院教师任主编组织编写的自编教材,均须在当年春秋季教材征订前填写《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自编教材使用计划表》,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2.自编教材的征订严格按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的使用范围、使用时间和使用要求执行。
3.凡自编教材列入我院教材供应计划后,主编必须严格按出版计划执行,及时协调教材的出版事项,确保教材的按时供应,不得影响教学用书。
4.凡未经院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自编、参编教材,一律不准流入课堂使用,对于私自发给学生的自编、参编教材,学院不支付教材费并追究发放者的责任。
5.经审定通过的教材,原则上先试用一届,经反馈评价优良者可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延长使用时间。
6.自编教材出版后,由主编在第一时间将三本样书免费送教务科研科处存档、登记验收。
7.自编教材由教务科研处指定教材管理人员保管发放。
六、自编教材的经费来源
由我院教师任主编的自编教材的经费来源有两种,分别是:
1.学院支付。如果教材由学院负责出版、发行和管理,则费用由学院支付,主编只领取稿酬并自行分配;
2.自筹经费。如果教材由主编负责出版、发行和管理,则经费自筹,收入归编者所有,由主编负责分配。
七、自编教材及审稿酬金发放办法
1.列入学院教材建设计划的自编教材,根据编写质量,按6元/千字的标准给付稿酬,稿酬最高限额为2千元。
2.如果编者为一人,其稿酬全部由其所得,如果编者为多人,由主编根据各位编者编写的字数来分配。
3.审稿人酬金按每千字1.5元计,如自编教材超过规定字数,以规定字数乘以每千字酬金数为上限。
八、其他
1.教师编写、出版的教材,应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2.学院将不定期进行自编教材评优工作,对于优秀自编教材将给予一定奖励;
3.由我院教师主编或参编,经图书发行部门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可视为我院自编教材,但类似教材的在我院的启用仍需按程序审批后方能启用。
4.在同等水平条件下优先选用我校教师的自编教材。
5.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