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活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教学档案资源,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实现教学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更好的为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服务,在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程》基础上,特提出本补充规定。
一、教学档案的定义
教学档案是指本院各层次教育在教学、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查考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等应该归档的教学文件资料,是教学过程及其质量的客观记录。
二、教学档案的内容和重点,类目代号及档号编排顺序,分类目录和保管期限 (见《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程》)
三、教学档案的管理
(一)各级教学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教学档案管理,有专门的档案柜存放教学档案,同时做好电子教学档案的管理与保存工作;
(二)各级教学管理部门有关教学管理人员要在完成所负责的管理工作的同时,随时将形成的有关教学文件材料做好积累及立卷工作,并在年终时做好整理、立卷、归档;
(三)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存档的教学档案要按学期及时整理归档,已归档材料不得涂改或私自撤销;
(四)教务处要定期对各级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根据需要调阅有关档案;
(五)期限界定:以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程》规定办理
四、本规定自2010年2月1日起结合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程》一并施行,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