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十二月十日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为健全基层教学与研究组织,加强各专业实验、实训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根据我院各系部教师分布情况及专业开设实际,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全院共设置28个教研室、8个综合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室由相应系部管理,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实验(实训)室主任人选由各系(部)按岗位聘任条件拟出人选报学院审定,聘期两年。
一、教研室:
1、基础部设:思政课教研室、体育教研室、文科基础教研室、艺术教研室、理科基础教研室。
2、教育系设:语文教育教研室、英语教育教研室、数理教育教研室、教心史教研室。
3、经济管理系设:会计教研室、财政与金融教研室、旅游管理教研室。
4、汽车系设:汽车运用技术教研室。
5、农林科学与技术系设:生物教研室、园林教研室、畜牧兽医教研室。
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设:网络与软件技术教研室、电子与数控技术教研室。
7、医学系设:内儿科教研室、外妇科教研室、口腔教研室。
8、护理系设:解剖教研室、形态教研室、中医教研室、护理教研室。
9、药学与医学技术系设:化学教研室、医学基础教研室、药学教研室。
二、实验(实训)室:
1、基础部设:数理化综合实验室,同时负责教育系相关课程实验教学。
2、经济管理系设:财经综合实验(实训)室。
3、汽车系设:汽车综合实验室。
4、农林科学与技术系设:农林综合实验室。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设:电子综合实验室。
6、医学系设:医学实验(实训)室。
7、护理系设:护理实验(实训)室。
8、药学与医学技术系设:医学基础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