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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研处工作职责
2010-03-04 15:12  

一、教学管理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根据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制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学院专业建设及专业的论证与报批,做好重点专业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和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等基本教学文件,并组织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4.做好全院教学运行管理工作(包括实习、实训及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组织教学过程、进行教学质量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5.负责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手段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组织各系(部)课程建设计划,改革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组织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组织教材的审定和编号,负责教材的订购供应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快教学手段及实验室建设进程。

6.负责教师短期(一年以内)培训和进修工作 。

7.负责学院教学竞赛工作。

8.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以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为基础做好全院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做好在校生学籍信息日常维护、学籍异动处理工作,做好学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做好大中专学生毕业证书办理工作,做好学生学籍表、成绩单的收缴、装订、建档工作。

 9.做好考试工作,组织各系(部)做好学生学业成绩的统计和管理工作,做好毕业生学业成绩的审核工作,做好学生成绩管理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工作。

10.负责联系组织全院学生各种专业技能证书的考试和办证工作。

11.负责制定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负责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建立健全学院教学档案及对教师的业务考核档案。

12.配合人事处做好兼职教师的聘请及管理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14.负责全院教学业务费的分配和协调工作。

15.编制上报各系(部)教育教学所需实验、实训物质设备与设施计划。

1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科研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院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计划实施、经费管理、项目结题及签订合同等工作。

3.对科研项目进行实地检查与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发挥监督与保证作用。组织实施学院对外科技扶贫工作。

4.发挥学院人才和学科优势,对科研成果进行孵化,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5.负责学院内外产、学、研的协调工作,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6.负责各种科研成果的认定、登记、统计、归档及科研工作量的计算,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

7.按照有关规定对成果划分密级,并作好保密工作,确保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8.负责学生科技活动的项目立项、组织、实施、项目管理、成果认定及评奖等工作。

9.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全院学术交流等活动的开展。

10.组织科技报告会,负责学院科技成果的报审,报道科研动态。

11.管理学院的各类学术团体。

12.编制上报科研工作中所需的各种物质设备与设施计划。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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