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与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强化教学工作信息反馈,学院决定在学生中聘用教学信息员,实施教学信息员制度。
一、教学信息员聘任条件
(一) 关心学院发展,热心教育教学改革,愿意担任教学信息员工作。
(二) 思想好,作风好,学习好,素质高,无违犯校纪校规等不良行为。
(三) 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注意收集和记录相关教学信息,能代表同学实事求是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教学信息员职责
(一)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实习实训、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教学工作的意见。
(三)及时反映学生听课、实习实训、作业、考试等学习情况。
(四)协助教学督导室(组)开展学生评教、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等活动。
(五)按月填报《教学质量信息反馈表》,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教学督导室(组)报告。
三、教学信息员工作程序
(一)由教学督导室(组)向教学信息员发放《教学质量信息反馈表》或其他专项调查表。
(二)教学信息员广泛收集信息,将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以及对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汇总后填入《教学质量信息反馈表》,按时上交教学督导室(组),亦可通过网络填报。一般平均每月汇报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三)教学督导室(组)根据教学信息员反馈的情况进行整理、调查核实、保密,并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教学信息员的遴选与管理
(一)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由教学督导室负责。
(二)教学信息员由学生所在系按每个自然班一个名额推荐,教学督导室批准后产生。教学信息员原则上每年聘任一次。
(三)教学督导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
(四)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学信息员,学院将授予“优秀教学信息员”称号,并给予奖励。
(五)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不能履行职责者,予以解聘。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教学督导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