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是一门具有专业特点的综合实践性课程,是学生巩固和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创新与创业意识,进行基本技能训练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为加强我院毕业实习教学管理,提高毕业实习教学质量,更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任务,根据学院《学生实习(实训)管理与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任务
(一)按专业培养目标,训练学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业务工作或管理工作所必需的各种基本技能,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使学生了解本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组织形式、管理方式及技术操作方法等。
(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从实际出发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为学习后续课程和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业务及管理工作打下必要的实践基础。
(三)使学生深入实际了解国情,增强市场观念、增进群众观点、劳动观念、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实习的组织形式
学院根据专业性质、专业特点、实习要求等,采用集中、分散或其它相应的方式,有组织地开展毕业实习工作。学院鼓励系(部)对实习方法、实习内容进行改革,使实习工作适应当前形势,确保实习质量。
三、工作程序
(一)拟订毕业实习教学大纲
1.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是各专业根据教学计划制定的指导实习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实习均应有实习教学大纲。它是制订实习计划、组织实习和对学生进行业务考核的主要依据,各系部应在制定专业培养计划的同时,拟定该专业的毕业实习大纲,并指定必要的实习指导书或编写实习参考资料和思考题。
2.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应包括:实习性质、目的和任务、内容和要求、实习程序、时间安排、组织形式、学生实习报告的内容与要求、成绩考核及评分办法等。
3.毕业实习大纲由各系(部)报教务科研处审批后实施。
4.在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应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定期开展修订工作。同时,应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动手能力的培养,适应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
(二) 制定实习计划
1.在进行毕业实习的前一学期的第八周,有关系(部)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应以实习大纲为基础,根据每次实习的特点,编制实习计划及实习经费预算,经系(部)主任批准后,将实习计划分别送交本系(部)教学办和院教务科研处备案;
2.实习计划包括:实习内容和要求、起止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形式、年级专业、指导小组、指导教师等;
3.在制定实习计划时应注意前后课程之间的衔接以及同其他教学环节的配合。实习计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提前、推迟或缩短实习时间。特殊情况需变动者,须经系部主任同意后,报教务科研处批准方可实施。
(三)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1.实习指导教师由系部根据本次实习的具体要求,主要在专业教师中指定(医学各系实习指导教师由其根据本系各专业特点研究确定);
2.指导教师条件: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对本专业的实践教学比较熟悉、为双师素质型或其他有一定专业技能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
(四)实习的形式
1.针对不同专业,毕业实习采取校内模拟实习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习相结合,以及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和在校企合作单位顶岗实习等形式;
2.校内模拟实习以班为单位,在各系实验室完成;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或校企合作单位顶岗实习,由各系(部)组织在各相应专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合作单位进行。
(五)实习动员
实习动员工作,由各系(部)领导主持,于实习前进行。通过动员,使学生了解实习的目的、任务、内容、方法与时间安排、过程要求、注意事项等。同时,在实习前,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实习教学大纲,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由指导教师编写实习教学日历,落实实习计划;还要向学生进行纪律、安全教育及保密教育等。
(六)实习的过程管理
1.各系(部)应在每次实习前成立相应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各系负责人、指导教师代表、教研室负责人以及实习合作单位相关人员等组成。全面负责实习工作,并明确分工;
2.在实习期间,各系(部)应派专人到各实习点进行巡视,及时掌握实习情况,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实习开始后的一周内将巡视安排表交教务科研处。
(七)毕业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1.各系(部)应成立毕业实习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各专业实习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2.实习成绩可根据校内模拟实习成绩、校外实习报告以及实习表现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学生必须完成全部实习内容,方可参加实习考核工作;
3.实习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负责评定,系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4.实习成绩,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5.学生在实习期间,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计划学时者(含病事假),根据情况令其补足或重修,否则不能参加考核。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6.对违反实习管理规定者,学院将根据《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八)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
为了不断提高实习质量,有利于交流和积累实习教学经验,实习结束后,各系(部)应组织参加实习的师生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结材料,于实习结束二周内交教务科研处。
四、实习基地建设
各系(部)应重视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根据《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建设近远期发展规划》,认真做好本系(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主动与接受我院实习生的单位保持联系,开展协作,逐步建立和巩固长期、稳定的工、学结合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后,各系(部)要组织师生帮助基地进行科学研究,指导人才培训和技术开发工作,以提高基地的发展水平。
(一)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单位)的总体要求:
1.全院各专业应该建设相对稳定,功能齐全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各系(部)应根据具体情况,每个专业应建立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2.实习、实训基地的条件应满足实习教学大纲要求;
3.积极创造条件,重视校内专业实验室和多种模拟设施的建立,加强校内实习基地建设。
(二)实习基地申报程序:
在与实习单位充分协商和沟通的基础上,由各系(部)或实习单位写出申请报告和协议书的商议稿,报教务科研处;由教务科研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论证,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签定合作协议书并举行挂牌仪式。
五、指导教师职责
(一)带队指导教师职责:
1.集中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应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习实施计划并具体落实;
(2)指导教师应提前到实习点了解和熟悉情况,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3)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健康,加强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工作,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注意搞好实习单位与学院的合作关系;
(5)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开展和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编写实习报告;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且情节较重的学生,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系(部)甚至学院汇报;
(6)在指导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经系主任批准并作出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
(7)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考勤与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结束时应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2.巡回指导教师职责
(1)巡回指导教师应采用通信、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了解各实习点的实习进展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的困难。
(2)抽查学生实习日记,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3)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且情节较重的学生,巡回指导教师应及时向系部汇报,并作相应的处理。
(4)实习结束,巡回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考核和总结工作。
(二)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职责
1. 掌握实习大纲要求,把握实习进度。
2. 认真做好实习生的考勤工作,督促其完成实习任务。
3. 实习期间,主动与学生所在系部或学院联系,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4. 实习结束,写好学生的实习评语,给出实习成绩的初步意见。
六、学生实习纪律
(一)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安排,虚心请教;
(二)学生在实习中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及借宿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外出。如遇特殊情况(病、伤、公假等),三天以内者需持证明向指导教师请假,三天以上者需持证明通过指导教师向系(部)领导请假,并报教务科研处。学生擅自外出,以旷课论处(每天按8学时计);
(四)实习期间,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否则,后果自负;
(五)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爱护实习单位各项用品,努力节约水电和其它耗材,按生产或工作安全要求着装,全面平安完成实习的各项任务。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实习教学安全、保密规定
附件2: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守则(修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