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和本学期教学工作进展情况,现对期末教学和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授课结束时间
根据学院总体安排,各系须在第18周(2019年1月4日前)结束授课并完成随堂考查课考核。
二、考试相关要求
(一)统考科目考试时间:期末考试时间实行全院统一,统考科目考试时间为第19周(2019年1月9日-11日),考试期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第一堂(考试课):8:30—10:30;第二堂(考查课):10:50—11:50;第三堂(考试课):14:30—16:30。统考科目外,其余科目考试由各系在规定时间段内自行组织安排。
(二)公共基础课统考时间:全院所有《英语》科目考试时间统一定在1月9日下午14:30—16:30;《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所有思政课考试定在1月10日下午14:30—16:30。公共基础统考科目同一专业层次、同一课程使用同一套试题,实行全院或系内统考。
(三)考场设置:考场实行单人单桌,“单人桌”班级全班学生原则上应安排在一个考场进行考试,注意拉开课桌之间的距离。不足20人不单独设立考场,采用混合考场设置。
(四)监考:各系部所有任课教师及教辅人员均须安排监考任务,教师监考门次应尽量安排均衡,防止过多过少现象。教师承担监考情况与晋升职称挂钩,系部及教务科研处将记录在案。
(五)考试安排报送时间:各系须在2018年12月24日前将本系各专业《考试安排方案》(含考试安排表、监考安排表)、《期末考试教学系监考盈缺情况统计表》报至教务科研处,教务科研处根据各系监考盈缺情况调配监考人员。
三、命题、试题审定及制卷
(一)命题
1.按照《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制度》要求,各系部组织任课教师命题,试卷须采用学院统一格式,字号适中。考试不使用答题纸,须预留合适的答题空间。
2.命题须结合学生学习实际情况控制试题难度,各科目考试不及格率原则上应控制在10%以内。
3.考试课命题为120分钟试卷题量,考查课为60分钟试卷题量。
4.考试课须同时出A、B两套试题,考查课出一套试题,均须附标准答案。A、B两套试题的题量和难度要大体相当,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不得与往年试题相同。
(二)试题审定
所有考试科目均须填写《考试命题审批表》,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连同试题样本(含电子版)于2018年12月19日前统一报送教务科研处审定(实行统考的公共基础课试题由基础部或思政部送审)。其中,随堂考试试题由各系自行审定,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三)制卷
各系部根据教科处通知将《考试命题审批表》及审定后的试题样本送教务科研处文印室统一印制(实行统考的公共基础课试题由基础部或思政部送文印室印制),印制完成后由考试课程所在系领回负责分拣、装订、密封、保管。
四、缓考及取消考试资格
缓考及取消考试资格要求与以往同。
五、考务及巡考安排
各系根据需要设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超过3人),负责本系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教务科研处、学院督导室对期末考试作出巡考安排,巡考人员包括院领导、各处室、系部负责人、学院督导及教务科研处工作人员。
六、阅卷、教学任务及成绩录入、报送
(一)时间要求:2019年1月7日-20日进行阅卷、成绩录入及试卷装订归档等工作。
(二)阅卷:阅卷由各系部教研室组织实施,采取流水作业、集中评卷方式,须用红笔批阅,一律在题号前打正分。
(三)教务系统录入工作:各系部须在2018年12月16日前将本学期教学任务、学生名单没有完成的补录工作完成,教科处将于第16周进行抽查,教学任务和学生信息不正确或缺失将进行通报。各门课程成绩均须任课教师(包括外聘老师)本人录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确定无误后点击确认,所有录入工作须在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教务科研处将于1月21发布全院期末考试成绩,逾期未完成成绩录入的系将报学院督查考核办。教务管理系统可点击学院网站首页右下角的“数字校园”登陆。
(四)晨读课程成绩评定及录入:晨读课程仍由各班班主任负责,班主任根据班级学生晨读情况和《读书札记》上的图书馆进馆次数及阅读篇目对晨读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七、试题保密及试卷归档
(一)试题保密:要高度重视考试各环节的试题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教师考前向学生泄露试题,系部应加强纸质和电子版试题的保管,严防泄密。
(二)试卷归档:各系按要求装订并妥善保管有关考试归档材料。归档材料包括:命题审批表、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答题卷、考场记录表、考生签到表、成绩册。
八、考试纪律
各系要严肃考风考纪,对于作弊、缺考的学生各系在考试期间要及时进行通报并报教科处。
八、要求
各系部应充分认识到期末教学和考试(查)工作的重要性,召开专题会议,将期末教学和考试相关要求向教师和班主任传达,重申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并针对考前复习、制卷、阅卷、成绩上报和登录等各个环节,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按时完成,扎实有效地做好期末教学和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学院考试管理制度执行。
教务科研处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