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引导我校广大师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营造优良学风,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 [2011]1号)和《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陕教[2016]23号)精神,推进我院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成立我院学风建设机构,其组织形式如下: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院领导、分管人事院领导
成 员:纪委办(监审处)、组织宣传部、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各系部负责人。
职 责:领导和组织全院师生学风建设系列活动,研究成立学风工作机构,制定加强学风建设的工作机制,查处学术不端行为,指导有关学风建设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督查、组织、协调学风建设相关工作事宜。
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学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学风建设办公室设在教务科研处,由教务科研处处长兼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