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1年度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本次立项工作,旨在引导我省从事高等继续教育的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当前我省高等继续教育教学过程出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积极探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我省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意见》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省高等继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2. 高等继续教育办学行为规范管理研究;
3. 高等继续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研究;
4. 高等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机制研究;
5. 高等继续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及运行机制研究;
6. 高等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及公共信息管理研究;
7. 现代远程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研究
8. 高等继续教育课程体系改革研究;
9. 高等继续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10. 现代远程教育实践性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的质量保障机制研究;
11. 高等继续教育专业及课程建设研究;
12. 陕西开放大学教育、教学发展研究;
13. 高等学校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14. 高等继续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与评价制度研究;
15. 普通高校高等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研究。
上述立项范围,仅供参考,并非具体项目选题或项目申报名称。对无具体内容的一般性研究项目、与教改研究和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同一名称已立过的教改项目,均不予受理。
二、立项原则
1.符合高等继续教育发展规律,与我省实际情况结合紧密, 预期能取得明显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并具有使用和推广价值;
2.有利于探索实施因材施教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多样化模式,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特色人才的培养;
3.对我省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有利于推进高等继续教育和开放体系的建设;
4.具有较高的前瞻性、实用性和创新性;
5.论证充分,研究目标明确,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基本条件;
6.对于一些水平较高、研究意义较大的项目,将作为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7.对于财政关系隶属教育厅院校的项目,教育厅将拨付一定的课题经费,其他院校项目的课题经费由主管部门和学校筹集。
三、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的筛选和评审工作,将按照“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突出实效”的原则,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本轮立项项目;
2.为保证项目的水平和质量,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研究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一人,项目参与人员限5人以内(含主持人);对于合作申报的项目,参与学校限3所以内;对已经承担省级教改立项项目研究任务的主持人,其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本次省级教改项目;
3.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重点项目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4.鼓励多校、多部门、多学科联合申报,鼓励教学一线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项目研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
推荐公文:申报教改项目须由学校审核同意(联合申报项目由牵头学校审核同意),并向省教育厅提交申报文件。
项目申报书:申报者应填写《2011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主要有本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 3年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成果(含相关研究论文和著作目录)与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申报书》一式七份,格式与文件样表一致,不得随意修改。同时填写《2011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本通知相关附件不随文印发,请登录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下载。
2.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务必于
2011
年
11
月
18
日
前送交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西北大学桃园校区),逾期将不予受理。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陕西省教育厅高教处
联系人:李顺光
电 话:029—87338591 15891398341
邮 箱:gjcr408@163.com
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姚天保
电 话:029—88373452 13571951667
邮 箱:2795017@qq.com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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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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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