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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制定)201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012-05-30 15:13  

汉职院教务发〔2012〕19号

关于修订(制定)201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

原则意见

各系部:

2012年我院计划招生专业高职27个(其中2个为新增专业)、5年一贯制8个,中职9个,人才培养方案是是为了完成人才培养目标任务的总体设计,因市场需求和培养对象的变化应作出相应调整。针对我院2010年和2011年均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过重新制定和大幅修订的情况,向各系部在征求对2012级方案修订意见的基础上,现就我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原则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凡2011年制定(修订)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2级原则上按照2011级方案执行。需调整的应阐述调整理由附于方案之后,并根据调整后课程与课时做出指导性教学进程安排的相关表格(包括教学活动时间安排表、实践教学方案、教学进程表和教学时数比例表),经教务科研处审核、主管院领导审定后执行。

二、按上级要求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均增设《国防教育》课程,按总学时24课时在第一学年开设,即第一学期6课时、第二学期18课时,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统筹开设。

三、2012年新增专业,须按照学院2011年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的原则意见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并按程序报审,审定后由教务科研处统一印制。

四、5年一贯制、中职各专业按照2011年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五、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印制分两本:一是各计划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进程安排表汇总本,附调整说明;二是新增专业核心课程标准汇总本。

六、各系根据以上原则,非新增专业将制定(修订)好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其附件材料于6月10日前、新增专业于6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科研处,电子版发至y0916@126.com。教务科研处将不再督促,逾期不报者全院通报。

附件: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2012年5月28日

主题词:培养方案 修订 意见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5月29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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