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指挥棒,也是职业教育深化改革的“最硬一仗”。受到自身发展阶段和外部环境影响制约,我国职业教育评价还存在着过度关注结果质量、强化模仿和趋同、依赖外部问责、依赖政府定量等不足。科学审视职业教育评价体系,一方面评价主体呈现多元化,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质量监管评价机制基本形成;另一方面评价内容呈现特色化,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成为职业学校评价的重要内容。
“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是新时期党和人民对职业教育的殷切期盼,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职业学校提出的硬核要求。落实好《行动计划》,离不开国家的顶层设计,更离不开省级政府的统筹推进和学校的主动作为。在推进机制上,构建“国家宏观管理、省级统筹保障、学校自主实施”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分工。在组织实施上,加强过程管理,及时通报执行情况,传递工作压力。在结果应用上,加强督查督导,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作为督查对象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各地实施成效作为国家新一轮重大改革试点项目遴选的重要依据。随着《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将更加完善,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更加凸显,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办学活力不断增强,发展质量持续提高,不断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机与活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