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88号)的要求和陕西省教育厅的文件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2018年数据平台)的填报工作,确保我院数据采集和上报按时按质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教务科研处具体负责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学院各相关部门成立本部门2018年数据平台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数据平台填报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具体成员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并从成员中指定一位担任本部门数据采集员,本部门负责人为数据审核人。9月3日下午5:00前将确定的数据采集员登记表(见附件一)报行政楼教务科研处313室何金庆老师处。
3.学院督查考核办公室按各部门工作时间节点进行工作推进督导。
二、时间安排
1.数据模板准备及任务分配在2018年9月5日前完成。(省教育厅要求整个平台9月30日完成)
2.工作布置会议及各部门数据平台信息员培训在9月8日前完成。
3.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因网络数据采集是环环相扣紧密联系的逐层推进工作方式,必须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
数据源表:9月6日-9月14日,且于14日下午5点前完成采集并审核;其他数据表:9月15日-25日,且于25日下午5点前完成采集并审核;数据审核和修改:9月26日-9月29日;全院数据的规范性及逻辑性审核、分析,院领导审核及上报:9月30日
三、任务分配:(附件2)
四、职责分工
2018数据平台采集工作实行分级采集,逐级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数据采集、审核、管理工作负总责。人事处负责对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资培训等方面数据的审核,各系实训中心负责对实践基地、职业考证、顶岗实习、产学合作等方面数据的审核。教务科研处对专业设置、专业带头人、课程设置等数据审核。
五、平台登录
1.登录:输入网址http://192.168.6.19/进入登录页面。
2.账号:教师本人的教工号。
3.密码:初始密码为1。
六、技术咨询
1.业务技术支持:教务科研处何金庆老师(电话:13379360608),网络技术支持:图信中心熊磊老师。为方便沟通和交流,请各部门数据信息员加入学院数据平台工作小组QQ群(群号:平台交流 488912536)。请各系部尽量组织本系教师进行集中填写,各部门各系部信息员进行和技术指导。请需要现场指导的系部提前与教务科研处联系。
2.各部门数据信息员负责对本部门人员提供技术咨询。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数据采集的统计时段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其中和财务有关的数据按自然年度的决算数据采集,采集年度为2017自然年度。
2.各部门在数据填报、修改和审核时,请仔细阅读《201
8年数据平台填写规范说明》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网络版操作指南(V2.18a003)》,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3.校内专任教师及校外兼职教师请根据人事处核定的人员、数量进行填写,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更改。校内兼课人员及校外兼课教师的人员、数量按本学年实际情况填写。
4.教师授课情况请严格根据教务处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填报。教师在“教师授课情况”表中所填写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类型、课程属性等必须与数据平台的基础数据保持一致。所有课时一律统计为整数,不保留小数。
5.教师的其他情况(培训、科研、论文等),请各部门各系部务必填写完整,科研情况填写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的科研项目(含此期间以前申报成功,但尚未结题的项目),培训、论文等情况只填写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发生的相关数据。
6.数据平台中无数据的列项应该为空白,无需输入任何文字、符号或数字。
7.日期一律按标准格式输入,如2017年5月,填写为:201705;出生日期一律要填写至日,如出生日期为1985年5月5日,填写为:19850505。
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