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根据学院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定于第9周至12周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第9周至12周,即11月8日至12月1日)
1.第9-10周:系、部作出安排并开展自查,结束后形成“系、部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2.第11周:学院进行抽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报告”;
3.第12周:学院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通报全院。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各系部全面自查、学院重点抽查的方式。
1.系、部自查。应成立系、部教学检查小组,确定检查内容,夯实检查责任,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学院督导室。
2.学院抽查。学院本学期根据系部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检查内容
按照学院《教学检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学期教学实际,在全面自查的前提下,对本学期实训课程开设及设备使用情况等进行重点抽查。
四、检查要求
1.系、部要根据检查内容对教学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形成过程性材料,供学院检查组抽查。
2.系、部和学院各检查小组均需对检查内容和结果进行登记,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送交督导室、教科处。
3.各系、部于11月16日16:30前向督导室提交“系(部)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签字盖章),并附上学生评教和同行评教名次表;学院各检查小组于11月24日16:30前向督导室提交小组检查报告。
4.稿件请用word2003(或Excel2003),按行间距20磅,四号宋体,页边距上下2.54cm、左右3cm设置,电子稿请发送至jxk2896930@163.com。
教务科研处 教学督导室
2017年11月6日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17年11月6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