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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职院教务发〔2016〕9号关于加强校本(自编)教材管理的通知
2016-04-22 16:12  

各系部:

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中教材开发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教材开发过程管理,鼓励教师开发质量高、有特色、体现专业发展、适合我院教学实际的教材,根据《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自编教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本教材编写范围

校本(自编)教材是指由学院教师担任主编、直接用于教学的教材和辅助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习题集等)。具体包括:

1.我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没有合适的公开出版

发行的教材。

2.以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材为主的教材。

3.经学院批准立项进行课程改革所需的学院规划教材或专

著。

4.具有特色的教学参考书,实践、实验指导书及音像教材。

5.国家、省优秀教材、立项教材;体现我院专业优势,有较高

学术水平、处于国内或区域领先地位的教材;反映我院教学改革

成果,具有我院办学优势和特色,或是在新兴学科、新办专业中起填补空白作用的教材。

6. 教育部门统一规划编写教材或指定用教材的课程不在自编范围。

二、校本教材编写原则

1.坚持党的高等职业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出版物相关法律规定,遵守学术规范,杜绝版权纠纷。

2.充分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理论以够用为度,注重知识、技术的实用性,以及综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学院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教材。

3.要与专业培养目标相结合,突出我院专业优势和特色,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确保编写出的教材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适用性,以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和创新能力,能反映出我院的学术水平。

4.要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做到精选内容,主次分明,由浅入深,详略恰当,力求精练,通俗易懂。

5.教学参考书及实验(实习)指导书要配合教学进行编写。教学参考书比基本教材应有部分拓宽和加深,除论述教材中的某些重点难点外,应更多的反映科技新成就。实验(实习)指导书应配合教材系统介绍实验(实习)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使用仪器和材料、操作注意事项等。

6.书稿要按照规范科学的教材编写体例要求编写。绪论、正文、习题、思考题、索引、参考文献齐全。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三、校本教材申报条件

1. 承担校本教材的主编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课程

教学或相关工作五年以上,担任本课程三次以上主讲,有一定的教材编写经验,学术水平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深理论研究,并有相应的科研成果,文字表达能力强,责任心强。

2. 参编教师须有从事该课程教学三年以上经历,有一定的教

学、科研经历,文字表达能力强。

3.校本教材编写适用的学生数须达到一定规模(不少于400人)。

四、校本教材申报程序

1. 凡准备编写或正在编写校本教材的教师(未向教务科研处提交申报书),要制定出教材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填报《校本教材编写申报书》(见附件1),经系部教研室集体讨论后,提出编写意见,系部研究通过后,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教务科研处教材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科处教材科邮箱jkcjck@163.com

2.教务科研处对教材申报书进行审核,主管院领导签字后即可开展编写工作。

五、校本教材审定

教材编写完成后,主编负责将书稿提交教务科研处,由教务科研处组织对该课程或相关学科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备较高学术水平的校内外专家进行审稿,主审人员负责填写教材审稿意见书, 审稿通过即可出版印刷(教材审稿意见书见附件2)。

六、校本教材使用

已立项纳入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经学院审定通过的教材,可在相关专业中优先选用,原则上可先以讲义形式印制,使用中不断完善,经评价认为可出版时再正式出版。未纳入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和审定的自编、参编教材原则上不予选用。

附件:1.校本(自编)教材编写申报书

2.教材审稿意见书

(附件可在教务科研处网站或教务科研处群里下载)

教务科研处

2016年4月21日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15年4月22日印发

附件【校本教材管理201609.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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