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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教高办〔2016〕5号 关于公布2012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结果的通知
2016-04-06 21:42  

关于公布2012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

检查结果的通知

 

陕教高办〔20165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高校2012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陕教高办〔201539号),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2012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议,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全省71所高校的129个新设专业,其中本科专业68个、高职专业61个。经学校自查、专家审议,认定102个专业合格(见附件1),要求19个专业限期整改(见附件2),撤销8个专业(见附件3)。

二、存在问题

需要整改的专业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专业师资力量薄弱。部分专业存在师资不足、专职教师过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二)教学基本建设不足。部分专业建设经费投入不够,实践教学条件较差,不能适应专业建设需要。

(三)培养方案不科学。部分高职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践环节不够,不能满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

(四)生源萎缩,招生人数偏少。部分高职专业招生数量连年下降,发展后劲不足。

三、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继续做好新设专业建设工作,在经费、政策、管理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确保新设专业办学质量。

(二)检查结论为需要整改的专业,须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暂停该专业招生或予以撤销。

(三)请有关高校于520日(星期五)前将整改报告一式三份具文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省教育厅将抽查整改情况。

联系人:赵登攀    

  话:029—88668916

  箱:sxsjytgj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38

 

附件【关于公布2012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结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5号).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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