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和本学期教学工作进展情况,现对期末教学和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按照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做好期末教学和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
一、结束授课及考试时间
根据学院总体安排,各教学系应于第18周(2015年1月4日之前)结束授课并完成随堂考查课考核,第19周进行期末考试。
二、考试组织安排
(一)期末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6日-9日,除统考科目考试时间由教务科研处统一安排外,其余科目由各系自行组织安排。
(二)公共基础课原则上同一教材同一周课时同一类别的同一课程使用一套试题实行全院统考,统考科目、适用年级、专业、命题人、试题印制总份数及各系使用份数由基础部与各教学系沟通后确定,并于2014年12月15日前报教务科研处,以便统一安排考试时间。
(三)为缓解期末考试监考人员不足的矛盾,各系原则上应将“单人桌”班级全班学生安排在一个考场进行考试。
(四)各系于2014年12月26日前将本系各专业《考试安排方案》、《考试科目汇总表》、《考场安排表》及监考人员名单(不少于本系总人数的80%)报至教务科研处,教务科研处根据各系需要的监考人数分配监考人员,各系再具体安排考场及监考。
(五)命题
1.按照《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制度》的要求,由各系部组织命题,试卷须采用统一格式,字号适中。考试不使用答题纸,须预留答题空间。
2.命题须结合学生学习实际情况控制试题难度,各科目考试不及格率原则上应控制在10%以内。
3.考试课为120分钟试卷题量,考查课为60分钟试卷题量。
4.考试课须同时出A、B两套试题,考查课出一套试题,均须附标准答案。A、B两套试题的题量和难度要大体相当,相同内容不得超过20%,也不得与往年试题相同。
5.试题审定
各系部填写《考试命题审批表》,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连同试题样本(含电子版)于2014年12月15日前统一报送教务科研处审定(实行统考的公共基础课试题由基础部送审)。其中,随堂考试试题由各系自行审定,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6.制卷
各系部持《考试命题审批表》及审定后的试题样本到教务科研处文印室统一印制考试试题(实行统考的公共基础课试题由基础部印制),印制完成后由考试课程所在系领回负责分拣、装订、装袋、保管,考试时提供使用。
(六)缓考及取消考试资格
1.缓考: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制度规定,学生若因事因病无法参加本次期末考试,须在考前三天填写缓考申请表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
2.取消考试资格: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制度规定,缺课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取消该门课考试资格。取消某门课考试资格学生由任课教师报送至学生所在教学系,教学系进行统计、核实并告知学生后,于考前将汇总名单报送至教务科研处。
(七)考务
各系根据需要设考务办公室(其工作人员人数以3-4人为宜)负责本系期末考试考务工作。
(八)巡考
教务科研处、学院督导室负责全院技能考核及期末考试期间的检查和巡考工作。
三、阅卷、评析及成绩汇总
(一)2015年1月10日-13日进行阅卷、试卷质量分析、成绩登记及试卷装订归档工作。
(二)阅卷由各系部组织教研室实施,采取流水作业、集中评卷方式,要求用红笔批阅,一律在题号前打正分。
(三)任课教师须在所有考试结束后四天内(2015年1月13日之前)完成阅卷工作并将学生成绩送交开课系。开课系按教务科研处规定模板汇总、存储学生成绩,于1月18日之前报教务科研处成绩管理员。
四、试卷归档及试题保密
(一)试卷归档:各系按要求装订并妥善保管有关考试归档材料。归档材料包括:命题审批表、答题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考场记录表、考生签到表、试卷分析表、成绩册。
(二)试题保密:考试组织各环节应高度重视试题保密工作,各系部要制定保密措施,承担各自所属工作环节的保密责任。
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学院考试管理制度执行。
特此通知
2014年12月1日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14年12月1日印发 |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