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职院教务发〔2014〕10号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
通 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定于第9至13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第9至13周,即4月14日至5月16日。
1.第9~11周:系、部作出安排并开展自查,结束后形成“系、部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2.第12周:学院分组抽查,结束后形成“小组检查报告”;
3.第13周:学院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通报全院。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各系、部全面自查,学院重点抽查的方式。
1、系(部)自查。以系(部)为单位成立系(部)教学检查小组,确定检查内容,各教研室进行自查、听课评课,向系(部)书面汇报,系(部)做出自查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报督导室。
2、学院分组抽查:根据各系(部)上报的自查报告,按对象确定重点抽查项目。
三、检查内容:
按照学院《教学检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系部应对本学期各项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学院主要检查系部在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和教学监控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在各项目中确定重点进行抽查。
四、检查要求:
1.各系、部要对各类基础材料进行收集整理,供学院检查组抽查。
2.各系、部和学院各检查小组均需对检查内容和结果进行登记,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送交督导室、教科处。
3.各系、部5月4日下午16:00前向教科处提交“系(部)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须签字盖章),并附上学生评教名次表;学院各检查小组于5月12日下午16:00前向督导室提交小组检查报告。
4.稿件请用word2003(或Excel2003),按行间距20磅,四号宋体,页边距上下2.54cm、左右3cm设置,电子稿请发jxk2896930@163.com。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参考用表(请在教科处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
教学督导室 教务科研处
2014年4月9日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14年4月9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