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工作办理须知
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工作实行常态化办理,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后应及时办理报账及结账手续。所有项目须自结题验收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结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限制其申报新的教研科研项目。
1.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宣部、学工部、人事处、招就处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立项、结题的教研科研项目,应在项目结题后1周内,将《结题项目清单》(附件1)和结题文件或证书提供至教务科研处汇总。教务科研处直接负责立项管理的项目,由其项目管理人员直接纳入汇总清单,无需另行报送。
2.教务科研处汇总全院结题项目清单,发至计财处和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依据清单,组织、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通过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报账及结账手续。
3.项目负责人登录学院教务科研处网站下载《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研与科研项目结账申请审批表》(附件2),如实填报后提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
4.各教学单位负责对《结账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至教务科研处复审。
5.教务科研处负责对《结账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至计财处。
6.计财处对《结账申请审批表》进行终审,并依据此表办理结余经费账务处理工作,废止原项目经费账户,将结余经费转入“科研统筹资金”账户,进行统一核算和统筹管理。
附件:1.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结题项目清单
2.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研与科研项目结账申请审批表
教务科研处 计财处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