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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2012-12-13 15:05  

汉职院教务发〔201242

 

  各系(部)、各部门

学院将组织申报2013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13年学院科研工作的重点,是针对近两年学院内涵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根据有关专家教授针对我院人才培养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调查各专业岗位的市场需求、用人单位对毕业学生工作情况的反映、毕业学生的工作状况以及他们对课程设置和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和研究如何有效开展校企合作,以及如何更有效地推进工学结合,实现教、学、做合一,从而推动我院的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更高的成效。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全院所有专兼职教学和管理人员均可申报,亦可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科研团队。

2.每个课题限报1名课题主持人,参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须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在研中尚未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的主持人,不得主持申报新的课题。

3.课题申报人应认真填写《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项目参与人员须在申报表上签字认可,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人还应填写《院级科研课题评审意见表》一份(见附件3)。《立项申报表》和《评审意见表》均应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4.项目申报人所属系(部)或部门应对申报项目初步审核,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内容的真实性及科研条件等方面签署具体意见。

5.学院将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有关专家对选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对批准立项的课题将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6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和论文,其他成果可作为课题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教材、丛书、产品的,将不予立项。批准立项的课题完成时限为 20141020前。

7.申报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按批准意见和要求,撰写课题立项责任计划书,并做好项目研究年度进展报告,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的检查。

8.课题申报时间为 2012123 201315,由各系部统一报送教务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罚则

剽窃、侵夺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学院科研资助和奖励的,将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的经费和已发放的奖励,并通报批评。

本院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协助他人骗取资助和奖励的,学院将给予相应处分。

参与学院科研立项和奖励评审活动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以后参加评审的资格。

 

 

2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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