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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2011-10-20 15:05  

汉职院教务发〔201140

 

 

关于申报2011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开展,学院将组织申报2011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11年学院科研工作的重点,是针对2010年迎评促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进行研究。课题申报人可根据学院本年度科研课题指南,进行深层次挖掘和延伸,自拟具体研究题目。也可围绕“十二五”期间高校“第二期质量工程项目”,对学院本年度科研课题指南未涉及到,但对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和解决难点问题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课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全院所有专兼职教学和管理人员均可申报,亦可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科研团队。

2.每个课题限报1名课题主持人,参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所有参研人员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3.课题申报人应认真填写《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项目参与人员须在申报表上签字认可,并可附其他说明,申报表一式3份。

4.项目申报人所属系(部)或部门应对申报项目初步审核,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内容的真实性及科研条件等方面签署具体意见。

5.教务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有关专家对选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最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对批准立项的课题发文予以确认,并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6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或论文,其他成果可作为课题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教材、丛书、产品的,将不予立项。

7.申报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按批准意见和要求,撰写课题立项责任计划书,并做好项目研究年度进展报告,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的检查。

8.课题申报时间为 1020 115,逾期不再受理。批准立项的课题完成时限为 20121020前,研究成果将由学院组织有关专家鉴定评审,优秀成果学院将予以表彰奖励。

三、罚则

剽窃、侵夺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学院科研奖励的,将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的经费和已发放的奖励,并通报批评。

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奖励的,学院将给予相应处分。

参与学院科研立项和奖励评审活动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以后参加评审的资格。

 

附件1: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度科研课题指南

附件2: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只提供电子版)

 

 

 

 

 

20111019

附件1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度科研课题指南

 

1、高职教育如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研究

2、高职办学机制体制创新研究

3、高职“双师型”教师专业化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4、高职校企合作研究

5、高职专业设置、定位研究

6、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7、如何深化我院课程建设与改革研究

8、高职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能力评价研究

9、高职院校实践教学研究

10、高职院校招生改革研究

11、高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研究

12、高职教学资源建设研究

13、高职学校文化建设研究

14、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育人活动研究

 

说明:本课题指南仅体现导向性和指导性,项目申报者可进行深层次挖掘和延伸,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研究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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