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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合格学生补考的工作安排
2012-09-06 14:59  

汉职院教务发〔201227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合格学生

补考的工作安排

 

各系部:

上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学生人数较多,特别是五年制大专和三年制中专,情况较为突出。并且在考试过程中部分学生考风不正,存在无故旷考和作弊现象。新校区、新学年、新气象、新要求,为了通过抓考风促学风,培育优良校风,现对本次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考工作安排在第四周(924-2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下午78节课进行,各系部需提早通知学生积极复习备考。

二、各系部根据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确定补考名单于918日前报送教务科研处。

三、学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补考。  

四、学生补考严格执行《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违纪处理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凡在上学期该门课程考试中无正当理由旷考及作弊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补考。补考如出现作弊、替考现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参加毕业清考资格。

五、严格监考,每个考场根据规模至少安排两名监考,监考由教科处统一安排。

六、坚持标准,严格阅卷,据实登分,教科处将组织人力对补考试卷评阅及登分情况进行检查。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不再安排补考,只能在毕业前给一次参加清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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