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
接陕西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对我省高校医学类及相关专业办学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院6月11日前将医学类及相关专业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过程管理、现有的实验、实习条件,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与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联合办学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根据文件精神和院领导批示,现就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依据检查内容做好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文字档经系主任签审后于6月8日前报至教务科研处,电子档发送至y0916@126.com。
二、在自查过程中同时做好佐证材料及数据统计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以迎接省厅来校检查。
三、在填写《陕西省高校医学类及相关专业高职招生情况表》时将3年制高职、5年制高职和中职分别填写,如有联办,请单独说明,将统计表格附于自查报告后一并报送。
四、该项工作时间紧,请各系抓紧组织,按时报送材料勿误。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对我省高校医学类及相关专业办学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教务科研处
2012
年6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