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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届中专预计毕业生名册的通知
2012-04-18 14:59  

各系:

中专2009级三年制、2010级两年制学生毕业在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毕业证书验印的通知精神,现将2012届中专预计毕业生名册编制报送事宜安排如下:

一、按照“附件”表格模板(必须为Excel表格,文本格式)编制毕业生名册,各项数据具体要求如下:

1.“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完全一致,如身份证姓名与录取姓名不一致,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姓名更改证明,否则按录取姓名办理,日后使用不便后果自负。两字姓名字符中间不能使用空格;

2.身份证号用于毕业证书上网,必须准确无误;

3.“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完全一致,文本格式,如“19910101”,如身份证出生日期与录取表不符,需出具相关证明,否则省教育厅不予验印;

4.“生源”应填写省市县(区)完整形式,如“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5.“学制”采用汉字形式填写“三”或“二”;

6.“专业”必须与招生计划规定的专业名称一致,否则教育厅不予验印;

7.“毕业考试成绩总评”采用百分制,操行总评分为优秀、优良、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实习成绩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

8.报送预计毕业生名册时同时报送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二、415日前将预计毕业生名册(纸质及电子版)及身份证复印件报至教务科研处。

三、各系须高度重视中专毕业生名册的编制报送工作,对于预计毕业学生信息要反复核实,杜绝遗漏、错误现象发生。如编制报送名册时出现学生遗漏、数据错误、毕业证未能办理等问题,责任由相关教学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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