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18级三年制大专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和2015级五年制学生学籍注册即将开始,为确保学籍注册工作按期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各系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核比对2018级新生高考档案、照片、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严防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
二、学籍电子注册信息采集报送工作
(一)信息核对内容
1. 2018级大专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采集报送模板及格式见附件。名单采用Excel表格格式,每系汇总一张表报送,9项学生信息须填写完整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输入。各系须在教科处提供的招生及分班名单的基础上添加“政治面貌”等信息编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严禁重新输入和改动。考生号共计14位,18打头,高考学生考生号即名单中的准考证号,综合评价学生考生号非名单中的准考证号,需在《学信网平台2018级三年制学生在册名单》中查询后填入。
2. 2015级五年制学生按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规定的信息采集上报数据模板采集信息,为提高工作效率,本次只采集填写抹红字段中的29项必填信息(前两行为参照格式和必填标注,请不要删)。学生信息采集按专业、班级、学号顺序排列,格式、内容务必准确(勿将复学插入2015级学生列于名单中)。
(二)注意事项
1. 认真核对学生人数,对请假、休学、不住校、报到后退学、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务必不能遗漏。单招学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报到后退学学生统一排列名单末尾并在备注中注明;
2. 老生复学或转专业插入2018级的学生(之前注册过学籍)不得列入新生名单,但之前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今年退役复学的学生须列入新生名单并在备注中注明;
3. 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反复核对各项信息,做到不漏不错、准确无误。各环节实行签字负责制,对于错报、漏报新生数据而影响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籍电子注册时间,各系须于2018年10月8日前将本系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名单纸质(须填报人、系主任签字并盖系章)及电子版、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报至教务科研处。
附件:2018级三年制大专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名单模板
教务科研处
2018年9月27日